问题 | 临时工在完成任务后能拿多少钱? |
释义 | 劳动者工作后,用人单位应照常发放工资;要追讨拖欠工资,首先搜集相关证据,然后向劳监大队投诉,若调解不成功,可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可向劳动局和劳动仲裁委投诉;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协商、投诉、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来解决工厂拖欠工资问题。 法律分析 劳动者工作了的,用人单位也是需要照常发放工资的 要工资的最好方法 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作满一年的,就没有了,法律上默认你已经签了合同。 第二步,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进行盖章的,然后再次把证据复印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下载申请书,进行填写,然后填写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立案。 拖欠工资要到哪里投诉 1、劳动局 2、劳动仲裁委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位劳动者要是再遇到被工厂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劳动诉讼。这就是应对工厂拖欠工资的办法 结语 劳动者工作了的,用人单位也是需要照常发放工资的。要追回拖欠的工资,首先要搜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等。然后,可以先向劳监大队或中队提交证据,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立案。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投诉。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先与工厂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提起劳动诉讼。这是应对工厂拖欠工资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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