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产诉讼可冻结吗 |
释义 | 可以,只要是符合财产保全的范围,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冻结财产。 财产保全的范围如下: 1、财产保全的对象必须是被申请人能够自由处分的财物、金钱以及依法允许其收藏的某些文物。 2、扣押的对象应宜于控制和变卖、拍卖,以免影响生效裁决的执行。 3、遵守特别规定,对于军队、武警部队等单位的“特种预算存款”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4、对经营权、专利权等无形财产权利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区别情况,具体对待。 一、财产保全的申请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父母遗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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