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属于再分配还是初次分配 |
释义 | 法律分析:税收是属于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对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深化,科学地界定了按效率分配与按公平分配的不同领域,避免了适用范围的混淆,同时也合理地界定了企业与政府在分配工作中不同职责;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必将促进经济迅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有利于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市场竞争走上富裕之路,激发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追求高效率的投资热情,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改革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不可能有我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 再分配注重公平,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由于人们所拥有的禀赋不同、对生产要素占有的差异,按生产要素分配必然带来社会成员 收入上的差距,差距过大则有失社会公平。而且,收入结构的失衡会导致消费结构的失衡,最终影响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平衡,反过来又影响企业的效率。 所以,再分配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限制社会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措施,使高收入 者个人、阶层、行业或机构收入的一部分再转化为社会的收入,并使低收入阶层成为收入再分配的主要获益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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