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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释义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到当地的烟草管理部门申请,具备相应条件经过审核后可以进行销售。(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规定,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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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