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异地开对公账户吗 |
释义 | 对公账户应当在注册地开,但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办理。对公账户就是非居民(个人)账户,如公司、行政事业单位等银行账户,没有卡和拆,他们通过支票和汇款凭证取钱。 一、业主委员会对公账户怎么办理 业主委员会对公账户的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社团法人执照原件; 2、业主委员会主任(法人代表)名章、法人公章及财务章; 3、银行开户证。 老业主委员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能独立开设对公账户,可以通过物业开设一个专项资金账户,由物业代管或聘请会计机构代管。 二、银行开对公账户是否需要公司章程 银行开对公账户需要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三、公司对公账户怎么注销 公司对公账户的注销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领取企业注销通知书; 2、到国税局和工商局注销税务,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携带以上通知书和开户许可证、支票、销户申请书等资料到银行按工作人员指示注销对公账户。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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