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起诉了一个人也已经立案了可是被起诉人在国外联系不上他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已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同时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被告需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将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分析 起诉了,法院已经立案,下一步法庭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所以你不需要再跑去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国外被起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 在面对国外被起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首先,与当地律师合作,寻求法律援助和建议。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国际法律程序,并提供与被起诉人所在国家相关的信息。其次,通过国际律师协会或国际法律合作机构寻求合作伙伴的支持。他们可能有更多资源和联系方式,可以帮助您与被起诉人联系。此外,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尝试与被起诉人进行沟通。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通过其他渠道通知被起诉人,如公告或传票。最后,根据具体情况,您可能需要寻求法院的指导和决策,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已经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了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法院也会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进行口头告知。因此,您无需再亲自前往法院查看情况。如果在面对国外被起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一些策略,如与当地律师合作、寻求国际法律合作机构的支持等。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 第二节 机构 第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该部门检控官由律政司长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同意后任命。 律政司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人由行政长官任命,行政长官任命前须书面征求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机构的意见。律政司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人在就职时应当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遵守法律,保守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一百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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