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编生活作风问题怎么处理? |
释义 | 事业编生活作风有问题的处理办法有: 1、公职人员生活作风不检点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生活作风的不良行为有: 1、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2、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3、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4、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5、包养情人的; 6、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7、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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