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背债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什么是银行背债 说背债前,首先要了解呆账,所谓呆账就是银行里面已过偿付期限,经过催讨已经不能回收的款项。征信报告就会出现呆账2字,当然这也说明出现这字样的征信报告就跟废纸一样,已经没啥用了。银行肯定是希望呆账都变成活账,所以就给了中介孔子。黑户背债就是通过中介帮忙,针对银行内部的一些呆账账目,将债务转移到你的头上,不需要你来还款,还会给你一笔大约10-30%的好处费。 二、银行背债怎么判刑 单纯的银行背债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除非是骗取银行贷款,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或者是恶意透支信用卡,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这几种情况下欠银行钱才有可能被判刑。 三、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1、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有两点: (1)对欺骗手段的认定; (2)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在主观方面证明被告人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故意。同时,要注意查找充分证据,证明犯罪的实际后果非常严重,符合骗取贷款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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