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健康状况。对于肾病患者来说,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以便保险公司评估风险。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要求提供未在投保时告知的医疗记录,患者可以拒绝提供并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其健康状况。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作为不履行保险责任的理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