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单位扣费不成功,要及时补扣,否则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欠费三个月内的,可以在工作日9:00—17:00时间段内,在 社保 单位服务网页上直接申请扣款,如超过三个月的,需前往单位参保区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扣费和恢复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