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在部队服役12年是军官转业,这种情况安排到公安局,就肯定是行政编制。这里有一个细节要注意:一是服役12年的军官,职务通常也就是副连到副营,按照国家的安置政策,营职以下军官进入公务员队伍需要进行一次统考。如果统考成绩达不到及格,就不能安置到行政单位,而公安局属于行政单位。 公安局的事业编制实际上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工勤编制,工资待遇都是参照公务员来实行的。但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这种工勤编制从2011年4月开始就只出不进了,也就是说,从那时开始就不招工勤编人员了。所以,你如果是士官转业,根本就不存在安置事业编的问题;作为士官,如果的确想安置到公安局,那就只有辅警编制了,这种编制是地方财政拨款解决工资,属于合同制的编制。 在《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已经有相关的明确规定。《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第四十三条规定,“各地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