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治原则的内涵包括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行政。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具体如下: 1、明确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的法律效力并且其中明确提到全国各行政机关是都有维护我国的宪法,保障宪法实施的这种最基本的职责的,其他的还包括权力制约人民主权; 2、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