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严重失职、法律依据;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辞退员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那么单位强制要求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无故辞退员工,按一年计算、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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