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自然是需要将施工安全放在首位,但是,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不可避免。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由于工程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的不作为、失职或者渎职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后会调查原因,如确定是监理失职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自然监理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