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复婚需要什么证件资料 1、办理复婚需要的证件资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本人所在单位、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复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