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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定时工作制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
    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一、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1994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就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由于不定时工作制无法按时上下班,也没有办法按照上下班时间计算出勤,所以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是无法统计的,不需要遵守每天工作8小时的要求,也不存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双休日加班的问题。通俗地说,不定时工作制是没有工作日和双休日加班的。
    但是不定时工作制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工作即发加班费的,无需累计工作小时。所以不定时工作制岗位遇见法定节假日中也要提供劳动的,按照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加班费。
    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期限
    1、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究竟采用哪种期限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磋商及法律相关规定。
    2、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这是一种工作时间规定制度,而劳动合同期限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维持期间制度,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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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3: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