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责任是在开航前和开航时确保船舶适航。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必须尽责,确保船舶适合航行,并提供适当的船员、装备和供应,以确保货舱、冷藏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宜、安全地收、运、保货物。 法律分析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在船只开航前和开航时负有使船只适航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充分履行职责,确保船只适于航行,并且配备适当的船员、装备和供应,以便货舱、冷藏舱和其他货物存放区域能够适宜和安全地收取、运送和保管货物。 法律依据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三条第一款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a)使船舶适于航行;(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该内容由 郑佳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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