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只有夫妻的生育功能有问题时才需要做试管。然而生育功能有问题并不是一个原则过错,没有孩子可能成为情感破裂的因素,但无论最终试管受精成功与否,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这都不能成为索要赔偿金的借口。 1. 提出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 2. 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 一年内另行起诉: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适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