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怎么转到异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住房公积金转入条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再就业等原因,已在本市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性和历史缴存的连续性,需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移至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手机APP或向缴存单位所辖分理处申请异地转移接续。 转出条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再就业等原因,已在本市以外的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性和历史缴存的连续性,需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移至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职工可向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转移接续,本市缴存单位所辖分理处根据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发来的联系函,核实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并将账户余额及所结利息汇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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