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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统计局主要管什么
释义
    统计局是主要以下工作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沿滩区境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任务,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3.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科)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建设提案办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有关统计专项经费。
    2、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及《统计证》年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3、政策法规科(统计稽查科)
    拟订全市统计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审核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承担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对全市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和依法报送统计数据情况的稽查工作。
    4、合核算和设计管理科
    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分析、监测和研究工作;管理全市综合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普查、专项调查结果。
    承担全市国民经济、文化产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增加值的核算和县市区GDP下算的工作;承担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的工作;承担全市统计方法制度设计的工作;审核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和方案;承担全市城乡划分与区划代码管理工作。
    5、农村统计科
    承担全市农业、林业、牧业及渔业的统计与核算工作;指导全市县乡村三级经济社会的综合统计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进程进行监测评价;承担县域经济考核统计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法。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
    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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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4: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