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继承。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培损失: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公有房屋的; (八)擅自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 (九)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 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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