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所有要约都可以撤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需要撤销要约的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法律只允许在规定期限内撤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