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办理病退的条件是: 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退职鉴定不受年龄限制); 3.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4.鉴定时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三条 对于丧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暑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 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工资照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