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坐车时手机和钱包丢了,我现在知道是谁拾到的了,对方可以问我要求报酬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应该和对方协商,尽量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因为根据物权法112条对方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如协商不妥,可报警调解或起诉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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