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吗 |
释义 | 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每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多少各不相同,在大体上都属于相对应的双方,一方是权利的享有者,成为权利人,另一方是义务的承担者,成为义务人。 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权利能力,某些特定类型的法律关系,除了要具有权利能力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与行为能力直接相关的是责任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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