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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相对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的区别
释义
    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区别:
    (1)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其具体条件是:
    1、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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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