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申请复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交通申请复议书按以下内容写: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行政复议需准备以下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驾驶证、行驶证; 4、《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 5、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代理人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综上所述,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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