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顾问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诚信、审慎、勤勉义务,遵循客户利益最大化原则,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若因投资顾问的过失或违法行为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对客户进行赔偿或者相应的补偿。此外,投资顾问还应当协助客户进行投资咨询、风险评估等相关服务,提供充分、真实、准确的投资信息,保护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法律依据: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负责,单独或者合作,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稳定性,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六条:“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职责,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请求律师、诉讼代理人和其他人协助其进行诉讼活动,律师、诉讼代理人和其他人应当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