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船舵是用来操纵和控制船舶航向的,一般位于船尾,又称船尾舵,它是中国造船技术方面的一项重大发明。 按功能划分,船舵分为平衡舵、升降舵、开孔舵等类型 。按用途分,船舵分为河船舵和海船舵两大类。舵是安装在船尾后操纵航向的装置。舵虽然是小小的装置,但它能使庞大的船体运转自如。其奥妙在于,航行中的船只,如果要向左转,就要将舵向左偏转个角度,水流就在舵面上产生了一股压力,即舵压。锚是确保船舶安全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设备,船锚主要有锚冠。销轴、锚爪、锚柄、锚杆及锚卸扣等组成锚的抛投方式,船舶抛锚停泊是常用停泊方法。其过程大致是,船上以锚链或锚索连接的锚抛入水中着地,并使其啮入土中,锚产生的抓力与水底固结起来,把船舶牢固地系留在预定的位置,根据不同的水域、气象条件和作业要求、锚的抛投方法有所不同,常用的方式有首抛锚、尾抛锚及首尾抛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船舶”系指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但是船舶上装备的救生艇筏和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 (二)“渔业船舶”系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 (三)“公务船舶”系指用于政府行政管理目的的船舶。第三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四条 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五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