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本人用医保卡购药时,需要携带的有效身份凭证并不是特指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参保人携带本人医保卡就可以购药。零售药店为参保人调剂药品时,应认真核对社会保障卡及购药类别,准确无误后方可调剂或出售,并由参保人在费用明细单上签名。 需要出示身份证的情形出现在代购时。 参保人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零售药店要认真查验参保人及代购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记录代购人证件号码及电话号码,并由代购人在费用明细清单上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