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地产权证(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6.议价协议或评估报告(原件)。未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书》,需要提供市住建局申领产权状况告知书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关联号;已经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其房产证与土地证已经合一,即房产落到地上,因此不需要提供住建局申领产权状况告知书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关联号。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