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准备金率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法定准备金率又称准备率,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之一,它是中央银行为保护存款人和商业银行本身的安全,控制或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以法律形式所规定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取的存款准备金的最低比率。2、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