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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释义
    1、购房合同是有两种的,一种是预售合同,一种是直接的房屋买卖合同。
    2、预售合同的标的是将来出现的房屋,一般开发公司会有一系列的证书,最重要的注意房屋预售许可。这个是政府批的。另外一个是现房交易的合同。合同标的为已经存在的房屋。
    3、购房合同没有硬性的签订时间,但从风险上考虑,在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国家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了预售合同以后开发商必须帮你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这个相当于一个房屋产权的肯定。
    4、在现房买卖的合同情况下,最好明确约定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间。毕竟合同是一个债权的凭证,而不动产登记才发生物权的变动。即就算签订了合同,合同成立且生效,只要没有变更房屋登记,在物权上,法律承认的房屋仍然是属于出卖方的。
    一、卖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基本情况:根据房产证登记信息,如实填写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卖方所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并未所填写内容担责。
    2、弄清房屋产权情况。
    3、定好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4、对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进行承诺。
    5、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6、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违约条款所规定的承担责任。在违约条款中,卖方主要需要注意三点:违约情景的规定、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交付时间。
    7、二手房交易到最后环节就是缴税过户了。缴税过户需约定两点:因一方不按规定履行缴税的,应赔付违约金;因政策原因导致税费变化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
    8、办理过户需要做约定。
    二、卖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1、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
    2、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3、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4、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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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