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释义
    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患病职工治疗疾病并不是将所限定的医疗期一次全部使用完毕或者一定是连续使用的,他们可能是断续而不是连续使用医疗期,这就会产生如何计算医疗期期间的问题。除有地方特殊规定外,我国因病治疗的职工所享有的医疗期是否届满一般采取以下计算方法: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9: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