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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后如何进行?
释义
    出生证丢失后,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补办。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分为三步:登报申明、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最后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补发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将相关资料永久保存。
    法律分析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
    1、登报申明;
    2、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那么出生证丢失了去哪里补办呢?
    出生证丢了去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补办。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
    1、登报申明;
    2、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出生证遗失怎么补办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结语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遗失《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登报申明、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最后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将相关资料登记备案永久保存。大家可以详细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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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