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试用期算不算任职年限 1、试用期算任职年限。试用期一般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也计入任职年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的; 4、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 5、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复退军人以及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