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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知情权应该如何实现?
释义
    股东资格被撤销情形有:1、股权全部转让;2、股权被回购;3、股东不依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而被除名;4、股东因违法被没收财产;5、股东因债务导致股权被强制执行;6、自然人股东死亡或者法人股东解散、被撤销、破产。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如何确认公司股东资格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内应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在股东内部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对抗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的重要依据之一。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具有设权性的功能还是证权性功能新公司法采纳了后者因此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名册上的记载通常可确认其股东资格。但股东名册未记载的股东也不是必然没有股东资格不能产生剥夺股东资格的效力。实际出资。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依据资本法定原则股东是以实际向公司缴纳出资作为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资格如何取得?
    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2)受让股份取得;(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4)继承取得;(5)接受赠与取得;(6)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风险提示: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如何撤销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的撤销方式为:由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风险提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隐名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实质股东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但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风险提示: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的规定及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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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