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不属于偷税。 无论单位以何种方式支付员工工资,都是需要代收员工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的。所以就算使用个人账户发放员工工资,依然是需要扣除的。发工资走公账或走私账都是可以的,只要能按时足额发放即可。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工资走公账可以增加管理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用来作为抵扣使用,所以一般企业在发放工资时都会走公账。 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报税,或者在公司的工资报备上作假,偷税漏税才属于违法。发工资走公账或走私账都是可以的,只要能按时足额发放即可。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工资走公账可以增加管理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用来作为抵扣使用,所以一般企业在发放工资时都会走公账。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