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形式有哪几种 |
释义 | 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一、最高院关于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2.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3.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4.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 5.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注册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在股票市场中,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上交至主管机构进行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证券发行注册的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据以判断证券实质要件的形式资料,以便做出投资决定,证券注册并不能成为投资者免受损失的保护伞。如果公开方式适当,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 三、非法集资的标准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标准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