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有名字但是没出钱离婚分得到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有名字,但未出资是能分到房产的。 1、一方未出资,购房合同上也无其名字,但房产证上登记了他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平分房产 如果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双方都出资,购房合同上也有双方名字,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房产作为不动产,其产权的权属是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夫妻双方离婚时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房产而言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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