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教育部取消校园内小卖部文件
释义
    法律分析: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2019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法律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8: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