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填写《政府采购委托申报表》,并提供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 (二)利用财政预算资金采购的项目须提供财政资金安排文件复印件,并取得财政业务主管科室签章同意。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需用单位自筹资金弥补的,应按预算金额及时拨入政府采购专户; (三)利用单位自筹资金申报采购的,应在申报时按预算金额将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拨入政府采购专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