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000元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指行为人 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的一定职务所产生 的方便条件而作出行为的情形。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 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 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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