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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林和集体林的区别
释义
    国有林和集体林的区别如下:
    1、权属不同
    集体林地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这里的集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林地属于全民所有,这里的全民,指的是全体公民。
    2、所有权人不同
    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人包括农村整个集体的组织成员,由集体组织代表行使所有权,属于小众所有。国有林地的所有权人是全体公民,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属于大众所有。
    3、登记机构不同
    集体所有的林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地,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家所有的一般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4、承包方法不同
    集体林地可以采取家庭承包方式,也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国有林地只能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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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