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60岁以上员工能否继续上班 |
释义 |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劳动合同自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时终止。 年满60周岁的职工,应当依法享受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双方不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约束。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退休年龄是多少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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