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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应该找什么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同,可以将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分为三大类:,第一类,网络服务商泄露个人信息。,网络服务商包括资讯类网络服务商、社交类网络服务商和购物类网络服务商,后两种网络服务商一般要求用户注册后享受相应服务,而用户注册的资料一般包括用户名、密码、邮箱、手机号码等,部分甚至还包括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职业和学历等等的详细资料。用户点击注册提交后,个人信息一般会通过函数算法转变为一些没有规律的字符进行存储,这种加密的存储方式由于解码的难度比较大,整体而言还是比较安全的。但是还有部分的网站在存储用户个人资料的时候,是采用明文密码的方式,也就是用户输入什么,后台就存储什么,这样只要谁能够看到后台的数据库,就能完整地看到每个账户和相对应的密码和个人信息了。,第二类,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员工倒卖个人信息。,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主要有通讯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快递公司、房产公司、中介公司、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等。这些机构存在部分不法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个人信息非法牟利。,第三类,存有个人信息的设备或介质中了病毒。,电脑或者手机中了木马病毒;使用了黑客设置的WIFI或者自家的WIFI被黑客破解;通过伪基站短信等途径访问了钓鱼网站,导致重要的账号密码泄露。,(一)选择可靠的平台,随着电商时代的降临,营销与用户这两个词也越来越受到了重视,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新的平台也在不断诞生,相信大家肯定遇到过新的平台搞优惠吸引用户的活动,很常见的营销手段,我们在选择的时候最好能先了解一番,哪怕只是在网上检索一下该平台的资质。,(二)不轻信外来信息,不主动透露个人信息,最近经常看到一些特殊的诈骗形式,对方已经掌握了你一定的信息量,用来套取你更多的信息量,比如陌生来电、要验证码等,或者就是通过一些网络即时聊天工具,通过一些手段,甚至是恐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的获取你的个人信息。,(三)慎重参加网络调查、抽奖活动,网络上经常会碰到各种问卷调查、购物抽奖或申请免费试用等活动,这些活动一般都会要求网民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大家在参与此类活动前,要选择信誉可靠的网站,不要贸然填写个人资料从而导致信息泄露。,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遭到泄露,可以采用三种方式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第一种方式是,在我国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指出,信息被泄露的个人,有权利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自己的私人隐私信息,为了达到制止的目的,采用一些必要的措施也是可以的。,第二种方法是,被泄露信息的个人可以向有关的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一般可以进行举报的部门有公安部门,消费者协会,管理互联网的部门等等,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这些部门提交自己的举报信息。,第三种方法是,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的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我国的《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利用这些法律,要求侵权人对自己进行赔礼道歉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等等。,《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之后,我们还需要采取一些补救的办法,对事情进行更好地处理。,(一)我们要对相关的证据和线索进行收集。在个人信息泄露之后,对于一些陌生的电话,还有邮件,我们都要进行相关的收集,收集的这些信息有利于我们进行维权。将证据提交给执法部门之后,不仅可以帮助自己,也可以帮助其他的人。,(二)个人信息泄露,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们可以选择向执法部门进行报案。盗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并且进行出售或者其他非法活动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构成刑事犯罪后,公安机关必须着手调查。所以当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之后我们要通过相关的执法机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报案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给执法机关进行备案,以防止更多类似的情况出现。,(三)在个人信息泄露之后要提醒自己的亲朋好友,以防上当受骗。,(四)当事人可以去找律师来对自己进行权利维护。如果是自己的重要的个人信息泄露了,并且知道相关的线索,当事人就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我们要知道如何防止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的泄露可能是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公民应该增强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窃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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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