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档案能保存多久 |
释义 | 婚姻登记档案一般可以保留一百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一、离婚证是否可以异地补办 离婚证不可以异地补办。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60岁以上结婚证 60岁以上补办结婚证手续为:补办结婚证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3张二寸彩色合影,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档案查证后,确认属实的就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一般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三、结婚证丢了丧偶如何证明夫妻关系 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想要证明夫妻关系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婚姻登记机构确认信息无误后可以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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