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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办理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补办的,提交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销毁、失效证件以及代替护照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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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