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已经签订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用人单位重新签订。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空白合同,是指合同的正文部分留有空白,缺乏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但是合同内容中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留有空白,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写空白内容的合同。一般来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合意,合意就要有双方共同的认同性,但是空白合同不具有双方共同认同性,不属于有效合同。问题是,该合同上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很难辨别是否是一方当事人在签字盖章后补填的内容。所以一定要留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