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游投诉范围 遇到以下七种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投诉索赔: 一、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时,游客应立即交涉,或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但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 三、旅游经营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 四、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 五、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费用等; 六、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 七、其他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旅游投诉时效: 向相关部门投诉的时效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其侵害时计算 旅游维权方式: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 三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误维权期限。 |